关于公开征求《新乡市存量建筑功能临时转换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加快盘活存量建筑资源,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存量空间高效利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我局会同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新乡市存量建筑功能临时转换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期30日(自网站公布之日起算),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反馈至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甲2号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xinxiangguihua@126.com;
三、通过电话反馈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373-3833522。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新乡市存量建筑功能临时转换实施意见 (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