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辉县市宏泰采石厂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5〕214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辉县市宏泰采石厂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资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xxstxfk@163.com
附件1: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辉县市宏泰采石厂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公示板).pdf
附件2: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辉县市宏泰采石厂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书.pdf
2026年6月25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