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此房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
经本机关调查,位于新乡市卫滨区文岩路西段的恒大雅苑小区8号楼西侧1栋2层彩板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涉嫌属于违法建设。经执法人员多次登门、多次电话及多方调查均无法确定此房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为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现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75条的规定,即日起在涉嫌违法建设现场予以公告,限 此房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日内到我局监察支队2大队依法接受处理。如 此房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 在 公告发布之日起30 日期限内不到本机关依法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行政机关地址: 新飞大道139号老规划局2楼
邮政编码: 453003
行政机关联系人: 李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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