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征集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土地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利用宗族、团伙势力非法侵占、倒卖、流转土地;违规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耕地耕作层;以暴力等手段威胁征地拆迁、阻挠重点项目征地;违法违规占地、违建抢建、恶意对抗执法、聚众阻挠拆违治乱的行为。
(二)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问题。非法采矿采砂、超层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假借生态修复、土地整理、工程施工等名义变相非法采矿;窝藏、转移、收购、销售非法开采矿产品;垄断、操控区域内砂石、矿产资源交易,充当“矿霸”“沙霸”,打压排挤合法经营企业,扰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涉黑涉恶行为。
(三)项目建设与资源交易领域乱象。在土地整治、矿山修复、地质灾害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自然资源相关工程中,恶意围标串标、强揽工程项目、强行供应建材、暴力阻挠施工、恶意索要费用等违法犯罪行为;操控土地出让、矿权交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秩序的黑恶势力行为。
(四)公职人员涉腐涉伞问题。自然资源审批、监管、执法、巡查等环节中,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为非法开荒、非法占地、非法采矿、违规开发等违法行为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规审批,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0373-3698325、0373-2066703(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
(二)邮寄地址:河南省新乡市人民东路甲2号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扫黑办,邮编:453000。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详实、具体的线索(包括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及相关佐证材料等)
(二)我局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