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6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卫元江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接到您的工作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针对建议问题,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结合新乡市实际情况,客观全面地说明了新乡市停车难的问题,同时您提出的建议,对我市解决停车难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也给我局在此项工作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一、停车问题情况分析
一是机动车增速迅猛,原老城区配建停车位凸显不足。由于我市老城区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较早,当时的有关停车位技术规范指标较低等原因,预留停车位虽可满足当时停车位需求数量,但随着时代发展,机动车数量增长速度快,远超过规划停车位数量,导致停车难问题的出现。
二是人员密集场所停车问题突出。尤其是老城区学校、医院、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用地面积有限,地上可规划车位面积不足,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费用高难度大,停车位数量不能满足潮汐时间段的停车需求。
三是公共停车场项目发展受限。老城区受用地影响以及拆迁难度高回报率低,公共停车场用地选址有限,社会投资意愿不足,发展难度较大,部分已建成的公共停车场由于建设位置较偏僻,车位闲置率高。同时还有部分小区地下停车场开发费用高,地下车位卖不掉,地上公共车位不够停的矛盾情况。
二、我局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规划编制方面
为科学引导我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停车的供需矛盾,我局在规划编制工作中对公共停车设施进行统筹布局,在新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新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按照合理的服务半径规划了公共停车场用地,并先后牵头编制修编了《新乡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道路网停车场专项规划》和《新乡市中心城区停车策略及布局专项规划》《新乡市国土空间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等,规划中通过对我市停车现状的调查,准确掌握停车矛盾,加强规划引导,合理确定城市停车设施的布局,着力补齐城市公共服务的短板,为我市的公共停车场建设以及解决停车难问题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保障。
(二)规划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停车场配置规划相关规定。认真落实2023年我市出台的《新乡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科学布局和预留停车场用地,并结合医院、学校等停车较为集中相邻地块加大退线间距,为停车场建设提供空间支持。配合市城管、辖区政府等单位,利用闲置零散用地建设临时停车场,鼓励利用“互联网+停车场”,实现城市停车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同时积极修编完善《新乡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5年修订版)》,《规定》要求新建住宅项目应按照每户一辆机动车停车位配建,同时要求停车位全部地下设置,商场每百平方米按一辆停车位配建,并对商业、办公、医院、学校、文化、体育等不同建筑物类型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做出来明确的配建标准。二是从严规划审批。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中,我们严格落实技术规定和专项规划中的配建要求,确保新建项目停车设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三是出台并及时更新豁免清单。既有小区为满足停车需求,在自有用地范围内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含平面和机械设备安装类)的,在按照法律规定征得小区业主同意,并满足消防、日照、环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据《新乡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的有关规定无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全力服务好我市停车设施项目建设。自2021年以来我局审核并选址确定了一批智慧示范公共停车项目,如红旗区文庙立体机械停车库、高铁新乡东站西广场地下停车场项目、新乡医学院三附院双塔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平原路与新五街西北角地块地上停车楼项目等,这些项目将为我市增加停车泊位数3000多个。
(三)用地保障方面
1.降低用地成本。鼓励依据相关规划,利用城市道路、广场、运动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等公共设施的地下空间,以分层开发方式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以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地的,按照《新乡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超过停车配建标准建设地下停车场,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超配部分,符合规划的,可不计收土地价款;营利性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相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土地用途,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在符合规划相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停车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
2.明确供地方式。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场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对新建独立占地的、经营性的公共停车场用地,同一宗用地公告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协议方式供应土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多元化主体共同投资参与公共停车场、立体停车库(楼)的市场化、社会化建设模式。结合已编制的停车场相关规划,地下空间规划和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将一些闲置、边角用地,可建设地下空间区域优先用于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缓解停车难等突出矛盾,改善城市环境。
(二)树立服务意识,要素支撑城市发展。配合城管、住建、投资集团、国资集团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前对接停车场建设需求,加强土地、规划等要素保障,优化审批流程,推进项目尽早落地,发挥效益。
(三)继续严格管理,确保规划保质保量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中有关停车设施的目标任务,从严把控技术规范标准,确保将规划蓝图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支持和积极建言献策。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市停车难问题将会逐步缓解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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