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61、364、373、374、37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徐东山、王文波、鞠明库、林仙丹委员,民盟新乡市委:
你们提出《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管理的建议》《关于解决电动车充电乱象的建议》《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的提案》《关于进一步提升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安全的建议》《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和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实用快捷的电动自行车迅速被人们接受。但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迅速上涨,小区停车数量越来越多,电动自行车在小区内存在“难充电、车难停”及无序停放的问题。对此,五位委员从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的规划、充电设施的配建标准等方面给出了很好的建议。我局在实际工作中,结合工作职责充分考虑了居民的停车及充电需求,在居住小区平面规划方案审查中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及充电设施规划相关要求,并确保落实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工作方面
(一)落实停车位配建标准,保证停车位数量满足规定。自2012年,我市即制定了《新乡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明确了不同建筑物应配建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停车位标准,其中,住宅小区机动车位按照每户1辆,非机动车位按照每户1.5辆配建。为适应城市停车发展需求,我局先后多次对《新乡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了修订,将住宅小区非机动车位配比提高为每户2辆,并增加了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面积及充电设施要求:单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建筑面积不应小于1.8平方米,新建住宅项目配建电动自行车位不得低于1车位/户,充电非机动车位不应少于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的50%,与住宅项目同步建成使用。
(二)严格审查非机动车充电车棚,保证充电设施规划到位。在土地供应时,我局将明确各类建筑的非机动车及机动车位配建标准,作为刚性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后,我局在审查建设项目的平面规划方案时,要求在规划总平面图中明确标注非机动车停车棚或场所的具体位置、停车位数量,对于配建数量及停车面积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
为全力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非法改装等问题,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市居民小区火灾防范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居民小区火灾防范专项治理。文件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必须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库(棚)和充电设施。我局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在土地供应时,均在规划条件中明确要求必须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库)和充电设施;在审查项目平面规划方案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规划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库),并在规划总平面图上进行明确标注。同时,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4〕90 号),我局于2024年9月制定了《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的通知》,并于2024年10月1起执行,通知强调优化已建建筑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审批流程,新建建筑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规范。
(三)建立方案联合审查制度,实行部门协同管理。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审批服务效能,我局曾牵头制定了《新乡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新工改办〔2022〕15号),推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工作,即项目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要通过工改系统进行多部门方案联合审查,联审部门负责审查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其中,城管部门负责审查停车位的规划布局、规模和标准等内容。并且,项目通过工改系统审批后,可实现数据成果共享,方便其后期监管,确保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四)积极配合老旧小区改造,停车设施免于许可手续。我局2024年牵头制定了《新乡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明确把经小区业主协商一致,由社区或业委会主导实施的既有小区利用现有空地等,在符合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的前提下,改建或新建集中充电车棚、充电桩列入免于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情形,以便于相关项目的建设实施。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综上,我局已将新建居住小区非机动车位及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纳入我市规划管理工作中并严格把关,同时,积极配合老旧小区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改造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停车位和充电设施规划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土地供应中科学设定各类建筑物的停车位配建标准,确保停车位和充电设施规划充足。二是在审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时,发挥方案联合审查制度优势,充分征求消防、城管、电力等部门意见,加强规划公示公开,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审查规划方案,确保停车位规划的合理性,从规划源头避免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营造社会广泛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五位委员对我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社会各届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城市品质定会有较大提升,人民生活更加安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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