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51号提案的答复
潘仁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您的建议客观分析了我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建议,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一、房地产调控方面
(一)加强全市住宅(商住)用地出让价格常态化监测。按照《河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调控监管机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房稳〔2022〕4号)要求,我局建立了全市住宅(商住)用地出让价格监测机制,每月对全市住宅(商住)用地的成交情况(宗数、面积、价款、均价等指标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撰写专项分析报告,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调控监管体系。
(二)科学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在编制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统筹做好商品房与保障房用地供应计划安排,按照“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的原则,坚持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对其他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和布局等作出统筹安排,适应各类住房建设用地合理需求。
(三)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运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是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改善土地供求关系、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资金流动性、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关键举措。我局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精神,对市本级的闲置存量住宅(商住)用地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目前,市本级首批12宗土地正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工作。
(四)加快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为适应新发展阶段保障性住房高质量体系建设要求,2024年10月28日,我市出台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办〔2024〕48号)。按照通知精神,我局及时为新乡市政工里保障性住房项目办理了土地划拨手续。该项目能够有效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平衡住房市场的供需关系,也能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增强社会的稳定性与凝聚力,更是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
(五)严格控制新增住宅用地审批。2025年6月11日,我市出台了《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新建房管〔2025〕69号),通知要求加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管理,结合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严格控制新增住宅用地审批。同时,根据非住宅用房存量和去化周期,审慎新增商办、公寓等非住宅用地供应。
二、扩大高品质改善性住房方面
(一)改善人居环境品质,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根据新乡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立体园林”住宅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23〕32号),政策支持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开敞式花园、开敞式公共休闲平台不计入建筑面积和容积率,该部分不计入产权面积。二是城市立体园林住宅可不做装配式建筑,增加投资部分纳入开发成本计算办法、规范成本核算、适当上浮商品住宅销售申报价格。三是从建筑密度、建筑面宽、日照标准、建筑间距等方面做出支持。按照该文件精神建设的森林云墅项目、富美云墅项目以及宇信花与墅项目的高品质住宅深受购房者的喜爱,市场销售情况比较好。
(二)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新政办〔2023〕35号)要求,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报经资源规划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套型结构,优化规划布局。同时,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的新形势,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新建房管〔2024〕2号)要求,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居住或商住混合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平面规划方案已经土地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的项目除外),所需配建的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社区用房、社区文化活动室、社区体育活动室、养老服务设施、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与垃圾处理设施用房、公共卫生间、地上开闭所、地上配电室、地上热交换站等设施不计入容积率。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新建房管〔2025〕69号)要求,鼓励房企选取新增挂牌出让土地,开展“好房子”试点项目建设,在选址上完善配套、在户型上优化结构、在居住细节上拓展功能,从空间布局、环境营造、建筑风格、结构建材、节能环保、物业服务延伸、康养配套、智慧社区等方面进行全面提升,建设高品质住宅,服务保障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三)倾听企业心声,认真深入研究。我局通过不定期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座谈会,与企业面对面交流、聚焦改善型住宅规划、容积率、公共服务配套等核心问题,对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深入研究,通过“倾听-反馈-优化”闭环机制,既激活房企开发高品质住宅的动力,又精准匹配居民对居住升级的需求,推动房地产行业从“量增”向“质升”转型。
(四)加强外出学习,推动规划业务能力提升。为切实增强资源规划部门服务企业的能力与水平,我局自今年3月起至年底开展“规划服务提升年”助企惠企活动,活动内容之一就是锚定“北上广深杭”等一线城市,选定立体住宅、村庄规划等有规划特色亮点的同类城市,分批次组织开展外出学习、交流研讨,实现规划服务从“能办”向“快办、办好”转变,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规划服务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有序做好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市场透明度,让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全面掌握土地供应状况,作出理性判断,不断健全有利于“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工作机制。
(二)做好每月住宅用地土地成交价格监测工作,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化,及时解决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健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调控监管体系。
(三)以“规划服务提升年”助企惠企活动为契机,聚焦房地产企业、建筑业企业、召开企业交流座谈会,及时掌握梳理企业发展现状和思路、存在问题和困难,认真回应企业诉求,建立问题台账,强化政策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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