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慎骄委员:
您好!在政协第十三届新乡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市边缘区土地利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建议”的提案(以下称《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新乡市规划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该《提案》,组织相关科室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认真研究,结合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实施我市首部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按照上级部署,我局组织指导编制了新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所辖八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规划编制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科学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定位与空间结构,统筹保护与发展,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规划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和深入研究论证,于2024年4月底获省人民政府批复,是我市未来一个时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二、优化空间布局和土地利用结构,构建永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国土空间规划立足我市资源禀赋和自然地理格局,构建“山河拱卫,牧野田园,一轴两翼一组团”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保护由太行山生态屏障、黄河生态文化保护带和平原生态涵养区为基底的自然生态空间。保育由主要河流水系和重要交通通道形成的生态廊道,推进生态空间连接成网。保护以自然保护地为主体的生态绿芯,形成高品质的生态空间格局。
严守耕地底线,促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形成以中原农谷为核心,环新乡市都市农业、黄河故道高效农业、黄河滩区生态农业、太行山前现代农业和太行山地特色农业协同发展的农业空间格局。
以城市南向发展为主攻方向,打造郑新一体化先导区,加强中心城区和外围组团的空间联系,构建“一轴两翼一组团”的城镇空间格局。“一轴”指新乡市中心城区至平原示范区的郑新一体化发展主轴;“两翼”指以辉县市、获嘉县和卫辉市、延津县为两翼的郑新一体化产业示范带;“一组团”指长垣市、封丘县一体化城镇组团。
三、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根据《河南省开发区多层标准厂房规划用地管理办法》(豫自然资发〔2023〕47号)要求,我局结合开发区主导产业定位和发展现状,联合相关部门制定的本地区多层标准厂房适用产业类型的正面或负面清单,鼓励和支持正面清单内的行业集约利用土地,实现单位面积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的提升,推广多层厂房等标准化厂房,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针对城市周边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资源,我局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相关要求。在实践层面,经开区就曾先后盘活新乡市润洋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闲置低效土地506亩、昊星科技土地100亩厂房10万平方、锦绣防水土地519亩厂房2万平方等。2025年3月18日,我局印发《关于加快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办理的通知》,鼓励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用于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今后,我局还将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继续推动各地落实保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优先保障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重点保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产品加工园区等产业融合载体用地需求。
四、科学引导中心城区周边城乡融合发展
为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城乡融合发展战略,我局以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充分发挥规划统筹,优化城乡用地空间,合理配置城乡资源,进一步打破城乡发展的二元结构。
一是做好规划编制。积极督导各县(市、区)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全市133个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启动,并已全部形成初步成果,目前成果正在分批进行专家评审。按照部省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划分村庄类型(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整治改善类、搬迁撤并类、未分类),其中引导鼓励城郊融合类村庄编制规划时,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的作用。
二是统筹城乡融合发展。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统筹优化城乡空间和资源配置,完善各级各类保障与服务设施。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时,遵循“城乡一体、适度超前”原则,基础设施如城市主干路网、供水、排水、供电等,按规划向边缘区延伸和覆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充分考虑城乡结合现实情况,城镇生活圈应强化城镇综合服务能力,将距离城镇较近的村庄纳入城镇生活圈,注重相邻村庄之间服务要素的错位配置和共享使用,配置满足使用要求的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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