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义红委员:
您好!在政协第十三届新乡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支持新乡市高端装备专业园区申报省级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的建议”的提案(以下称《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新乡市规划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该《提案》,组织相关科室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认真研究,结合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配合卫滨区和有关部门,成功申报获批省级开发区
2025年初,我局协同市发改委、卫滨区政府等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卫滨区开发区申报工作,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的沟通对接,统筹开展开发区四至边界合规性审核以及开发区内土地利用情况统计上报等工作,于2025年3月获省发改委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复函,同意设立“新乡卫滨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四至边界为:东至孟姜女河,南至人民西路、永庆路,西至卫源街、卫兴街,北至香泉路、高村路,规划总面积为7.2391平方公里,约合1.086万亩,主导产业功能为高端装备制造、铜产品深加工。
二、加大开发区土地要素保障,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根据《新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新乡卫滨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即规划均为建设用地。其中相对于现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3700余亩,可满足开发区产业及相关配套项目建设需求。另一方面,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32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具体部署,开发区管理机构应会同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编制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我局会严格要求各开发区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落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关于底线管控、功能布局、空间结构等方面要求,守牢产业用地比例不低60%的底线,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指导开发区编制《新乡卫滨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开发区内产业空间和相关配套建设空间,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要素保障。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