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规定
新乡市国土资源局
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正确地贯彻《条例》,切实推进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促进执政能力和行政效能建设,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增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透明度和社会监督力度,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都必须公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稳私;政府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的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其中,政府信息中含有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公开可公开的内容。
2.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真实、便民、及时”的原则。
4.坚持“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按照合法、真实、及时和便民的原则,落实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配套措施,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促进城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树立和维护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
2.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真实、便民、及时”的原则。
4.坚持“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按照合法、真实、及时和便民的原则,落实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配套措施,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促进城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树立和维护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
二、公开内容
国土资源政府信息是指国土部门(含下属单位,下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完整有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应知尽知。根据《新乡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国土资源政府信息是指国土部门(含下属单位,下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完整有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应知尽知。根据《新乡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机构信息,1.机构职能,包括机构概况及部门主要职能、联系电话,及内设科室、下属单位职责、联系方式;2.领导信息,包括领导姓名、职务、简历、照片、分管工作、联系电话及重要活动、重要讲话等。
(二)法规公文,包括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即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主要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及政府规章等,以及上级制定的和本级制定的有关文件。具体包括:土地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地质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综合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等。
(三)计划规划,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主要是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具体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储备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矿产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年度工作计划、计划总结及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市政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等,具体为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土地年度供应计划等。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管理权限等。
(五)审批事项,1.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递交的全部材料及办理情况。
(六)其他办事服务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递交的全部材料及办理情况。
(七)监督检查,具体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情况,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依据、程序、时限,违法典型案件行政处罚结果及其他年检、年审等监督检查情况。
(八)人事任免事项,包括:人事任免文件、任前公告、干部选拔、公务员招考公告等。
(九)国土资源部门重大、重要会议情况报道,市国土资源局的公告、公示。
(十)征收、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十一)其他服务信息。
(十二)依法公开的其他信息:日常具体工作中需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公开方式和流程
(一)信息公开方式
1.通过新乡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通过新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3.通过土地市场网站进行公开;
4.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公开。
(二)信息公开流程
1.对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由各科室负责收集、整理、检查、校对,并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进行审核后,在国土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及时发布。
2.各科室对于制作或获取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应在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分别在局网站和信息公开网页相应栏目中发布,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及时发布。
2.各科室对于制作或获取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应在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分别在局网站和信息公开网页相应栏目中发布,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及时发布。
3.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接收并审核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分送相关科室办理,办理科室在12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按照《新乡市国土资源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处理。
4.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在公示前,应经局办公室进行最终审定。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报请局分管领导把关。特别是要加强对虚假信息、未最终确定信息的审核审查。
4.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在公示前,应经局办公室进行最终审定。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报请局分管领导把关。特别是要加强对虚假信息、未最终确定信息的审核审查。
四、信息公开保障
成立新乡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各单位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员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和发布。各单位负责政府作息公开内容责任分解见下表:
成立新乡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各单位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员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和发布。各单位负责政府作息公开内容责任分解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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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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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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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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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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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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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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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及部门的主要职能、联系电话及内设科室职责、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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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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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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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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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姓名、职务、简历、照片、分管工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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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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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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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重要活动、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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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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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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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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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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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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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科、其他业务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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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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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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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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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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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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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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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计划、计划总结及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市政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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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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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用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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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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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管理权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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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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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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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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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递交的全部材料及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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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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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事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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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办事服务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递交的全部材料及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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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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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事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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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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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监督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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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监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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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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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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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监督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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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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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重要会议情况报道,市国土资源局及办公室的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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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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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及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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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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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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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科、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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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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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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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及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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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公开的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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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具体工作中需公开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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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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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及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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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公室承担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包括起草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组织编制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做好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协调指导局属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人教科负责机构领导、部门职能、科室职责和人事任免、职称评审及干部培训教育等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本科室相关栏目信息发布。
——人教科负责机构领导、部门职能、科室职责和人事任免、职称评审及干部培训教育等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本科室相关栏目信息发布。
——规划科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信息中心负责网站及其主页面、各信息栏目的设计、更新、完善等,做好日常维护的服务工作。因密码泄漏造成的网络事故责任由信息中心负责。
——信息中心负责网站及其主页面、各信息栏目的设计、更新、完善等,做好日常维护的服务工作。因密码泄漏造成的网络事故责任由信息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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