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通知》的规定,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协议方式供应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
宗地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约 (公顷)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年)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协议凤2024-1号 | 新乡市凤泉区纬十路与锦官街东南角 | 2.99 | 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 ≤2.0 | ≤30% | 50 |
二、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目前仍欠缴我市本级土地出让金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外,均可申请用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目前仍欠缴我市本级土地出让金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外或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20日持用地申请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明文件,到新乡市凤泉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四、报名截止
用地申请报名截止至2024年9月20日17时。至报名截止,如上述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出让改为招拍挂方式出让,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方式申请。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0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