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避险常识
一、什么是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通常是指由于地质作用引起的造成人民生命或财产损失的灾害;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诱发的称为自然地质灾害;由工程开挖、堆载、爆破、弃土等引发的称为人为地质灾害。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六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新乡市主要有崩塌(含危岩)、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四种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避险自救要领
(一)注意异常天气。汛期特别是强降雨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提高防灾意识。
(二)发现灾情立即报告。发现地质灾害前兆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
(三)尽量前往避灾场所避险。为紧急避险,地质灾害高发区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在县、乡、村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事先选择一处或者几处安全场地作为避灾的临时场所。这些避灾场所是比较安全的地方。当地灾来临时,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前往避灾场所。
(四)按照撤离路线撤离。撤离危险区的路线,应尽可能避开滑坡的滑移方向、崩塌的倾崩方向或泥石流可能经过地段这样的路线,尽量少穿越危险区,沿山脊展布的道路比沿山谷展布的道路更安全。
(五)记住预警信号。撤离信号(如广播、敲锣、鼓等)是事先约定好的,是唯一的,是不能乱用的,所以必须记住,听到信号就快速撤离,不能犹豫。
(六)向家人及群众宣传地灾防治知识。
三、切坡建房如何防范地质灾害
新乡市北依太行山脉,为了保护有限的耕地,长期以来,山区不少群众只能通过切坡来建房。切坡建房极易诱发地质灾害。因此,要科学地做好防范工作,切实避免灾害的发生。
(一)农村切坡建房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农村建房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措施,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统一安排,村镇等较大规模的建设一定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即使农民个人建房,有条件的也应向具有地质灾害专业知识的人员咨询请教,做好防范,这样才能确保我们住房安全可靠。
(二)切坡建房要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首先,有空间的话要留有防护距离,这个安全防护距离怎样计算呢?比如说坡高是10 米,那么我们安全防护的距离就要大于10米,这样建的房子就相对比较安全了。但是在广大山区农村这可能比较难做到,如果做不到,那我们该怎么办呢?那就要采取防范措施。第一要做好挡墙支档,边坡的支护防护。第二要就是削坡,整个边坡削到安全的坡度以下,安全坡度大概是40度,要削到40度以下的坡度。第三要做好边坡的截排水。要做好三面光的截排水沟,把山坡的水流都截排到坡脚去,山坡上不能种植高大的树木、茂密的竹林。第四床铺不能安放在靠近山体侧,要远离山体侧,若发生小型崩塌、滑坡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居住人的生命安全。
(四)当房屋遇到险情时要及时撤离。当遇到房屋周边开裂、掉块、冒水,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时,一定要听从乡镇政府、国土部门工作人员或监测员的指挥,及时撤离避让,返回时要注意检查房屋边坡是否还有隐患,在隐患未消除、专家没有同意前不能返回屋内居住。
(五)建房选址四“不要”。不要在滑坡体上建房,不要在山谷沟上建房,不要在陡坡下建房,不要随意切坡建房。
(六)建立联保制度,防范切坡建房地质灾害。各地要对辖区内切坡或临坡建房情况开展调查,对存在危险的住户造册登记、建立通讯录,由村(居)民小组所辖区域存在隐患的切坡或临坡建房的住户进行联防分组,指定组长,实施人盯人、户盯户,相近住户承担相互提醒,相互保护的责任。一旦接到山洪、强降雨地质灾害等预警通知和信息,户与户之间要相互通知,做好应急撤离和防范工作。
建立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以村(居)民小组为单元,群众联保为主体的地质灾害防范联保体系。凡是切坡或临坡建房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住户都要实施联保制度。对于无通讯工具的群众或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五保户等,当地政府要指定专人与他们联保,负责他们的安全,确保他们能及时获得预警通知,及时做好防灾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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