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全市国土资源主要统计指标简析
2014年,新乡市国土资源系统把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 “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职责,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一年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紧紧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强市和幸福新乡目标,坚持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的基础保障作用和宏观调控功能,全市土地供应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土地集约节约水平明显提高,土地管理形势运行总体较好。
一、2014年全市国土资源运行基本态势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面积同比减少
2014年,市本级累计预审建设项目用地13件,较去年同期减少24件。预审总面积185.48公顷,其中耕地93.92公顷,同比分别下降64.86%和39.68%。其中,交通运输用地82.59公顷,水利设施用地89.06公顷,能源用地2.50公顷,其他用地11.33公顷。
(二)获批建设用地总量同比下降
全市共获批建设用地1522.28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327.38公顷,农用地转用1323.29公顷,耕地1224.62公顷,同比分别下降20.69%、23.10% 17.93%和15.52%。所有批准建设用地中,国务院批准25.26公顷,省政府批准1497.02公顷,同比分别下降93.24%和3.14%。
(三)土地供应总量滑落,招拍挂成交均价攀升
2014年,全市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33宗1540.01公顷,其中新增面积531.59公顷,同比分别下降45.53%和66.98%。
从供地类型来看,商服用地101.9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730.87公顷,住宅用地324.47公顷,其他用地382.70公顷,同比分别下降19.93%、0.40%、35.50%和73.84%。按供应类型分,全市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396.71公顷,同比下降73.40%;以出让方式供应土地1143.30公顷,成交价款52.1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41%和0.73%。出让供地中,协议出让24公顷,成交价款0.38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6.2倍和12.68倍;招拍挂出让1119.30公顷,成交价款51.8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5.63%和增长8.68%。
根据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市土地供应结构较去年同期变化明显。从供地类型分析,受当前经济宏观形势及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影响,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同比分别下降19.93%、35.50%。
(四)矿业权市场态势良好,采矿权出让价款大幅提升
我市共有有效采矿许可证92个,较第三季度减少2个,较2013年度减少1个。共收缴采矿权价款2586.532万元,同比增加46.96%,其中招拍挂出让价款871.91万元,延续价款为1714.62万元。全年新立采矿许可证9个,缴纳价款871.913万元。总体来看,矿业市场运行平稳,矿业开发秩序良好,有利于改善矿业开发环境,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五)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减少,信访稳定态势良好
全年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43件,涉及土地面积28.68公顷,同比分别下降84.59%和76.84%,涉及耕地10.75公顷,全年共收缴罚没款301.51万元;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37件,罚没款169.36万元。市局共接收群众来信9封,同比下降62.50%;接待群众来访17批,34人次,同比分别下降52.78%和42.37%。
二、国土资源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商住用地供应总量呈放缓态势
2014年1-12月,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同比分别下降19.93%、35.50%。商住用地供应总量趋于放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趋紧有关,但另一方面也与我市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力度不断加大具有一定关系。由于在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中,部分开发商直接参与拆迁,取得了项目的开发权,从而以挂牌价拿到这些土地,这无形中对我市土地市场造成一定影响。
(二)非政府主导型违法占地比例有所提升
2014年,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43件,其中行政违法及企事业单位违法案件13起,涉及土地面积21.55公顷,占违法面积75.14%,村组集体及个人违法案件30起,涉及土地面积7.13公顷,占违法面积24.86%,同比增长5.6%,非政府主导型违法占地比例有所提升。
(三)市区范围土地市场运行低迷
据国土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统计,市本级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12宗5950亩,成交价款28.05亿元,但包含平原新区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40宗3192亩,成交价款15.90亿元。市本级公开出让的土地时有流拍现象,少有出现溢价,出让土地亩均成交价长期在低位徘徊,市本级土地市场整体低迷的态势仍然存在。
三、政策建议
一是科学调控促进节约集约。加强商住用地市场调控力度,按时序、节奏、规模,科学合理制定供地计划。加大对小产权房的整治力度,减少小产权房对普通商品住房市场造成的分流。健全和完善节约集约制度措施,下气力盘活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对市城区土地实施 “五统一”管理办法,强化土地调控,规范管理秩序。
二是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重点查办擅自改变用途、擅自扩大用地规模、乱占滥用耕地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公开曝光。加大依法用地、节约用地观念宣传力度,完善各项监管制度,杜绝政府主导违法占地行为发生,充分发挥乡镇基层国土资源所作用,加强重点区域动态巡查力度,避免非政府主导违法占地行为态势扩大。
三是加大土地征收供应力度。不断加大督促力度,加大土地征收供应力度。督促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力量,抓紧筹措征地资金,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建设用地批后征地率、供地率。通过发布并实行新的基准地价标准,加强商住用地供给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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