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合并办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合并办理实施细则》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10日
0330 新乡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细则 (改).doc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合并办理实施细则》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10日
0330 新乡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细则 (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