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检查
结果的公示
按照《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和<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新自资规〔2025〕44号)文件的要求,2025年9月24日至25日,我局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情况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检查,按照随机抽取比例不少于15%进行,共抽查2家企业。分别为:辉县市朝阳建材有限公司和新乡市亿阳建材有限公司,对矿业权人填报公示的义务履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均为合格。已将检查结果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平台。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