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月6日《行风热线》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月6日《行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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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小结
访谈详情

主持人: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监察支队支队长杨庆峰、用地规划科科长范乃娟、市政与交通规划管理科负责人王健、确权登记局赵进峰、规划监察支队四大队大队长郭世军、规划监察支队监察科副科长席军胜走进直播间,就新乡市中心城区大家关心的有关城市规划的问题以及规划监察执法工作与大家进行沟通、交流。

主持人杨支队长,您好!欢迎您来到直播间。

杨庆峰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好!很高兴来到直播间与大家进行交流。同时,也欢迎大家对新乡市中心城区有关城市规划的问题以及规划监察执法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主持人:好的,谢谢杨支队长!我们大家都对城市规划有一定的了解,比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规划设计研究、规划建设审批等,但是对杨支队长你所说的规划监察执法工作并不十分了解,您能不能给我们简单的介绍一下我们规划监察执法工作的具体职责吗?

杨庆峰:在最新机构改革方案中,新乡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被界定为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核定内设机构10个。主要任务为: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负责市区规划监察和对县(市)规划建设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好城乡规划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城乡规划意识和法律观念;对城乡规划实施监督监察,依法处理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群众举报违反城乡规划的案件等。

通俗的讲,主要包括违法建设查处与建设项目批后跟踪管理两大块。建设项目批后跟踪管理主要针对我们规划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放验线、验正负零、外立面等内容的监管,主要监管对象是开发企业。

什么是违法建设,涉案建设是不是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以及我们日常工作的经验等,我们将违法建设界定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临时建设规划审批和未按照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以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设,还包括了擅自进行房屋加建、改建、扩建、私搭乱建等其他的违法建设情形。广大的市民朋友们,如果在身边发现了上述情形的违法建设可以向我们“0373—3833510”举报热线进行举报。

主持人:原来我们平常所说的私搭乱建这些就是归我们部门主管。看来我以后如果发现违法建设,可以向我们的“3833510”举报热线直接反映了,也请广大市民朋友在发现违法建设后及时向我们“3833510”举报热线进行举报。那请问杨支队长,我们针对举报的违法建设有一个什么样的的查处程序呢,你能介绍一下吗?

杨庆峰:在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中,根据违法建设形成的时间、使用性质、危害情形等,主要分为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和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情形两大类,在执法过程中再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执法程序和方式进行查处,但大体上是遵循下面这样一个程序,主要包含以下七个环节:

第一,违法建设的发现环节,主要有巡查、举报、上级交办三种途径;

第二,勘察勘察环节,由辖区大队现场调查核实涉嫌违法建设情况,判断是否进行立案查处;属于我局职责的违法建设进行立案查处,属于我局职责的转交其他部门处理;

第三,立案环节,对涉嫌违法建设的当事人进行询问、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确定属于违法建设,集体研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

第四,下发法律文书环节,包括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同时送达当事人;

第五,陈述申辩环节,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

第六,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拆除决定书环节;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强制执行环节,行政处罚当事人不履行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限期拆除当事人没有按期自行拆除的,将请示市人民政府,由辖区政府进行强制拆除。

主持人:那么,目前我们新乡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成效如何呢?

杨庆峰: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后,城市规划区面积由原625平方公里扩大为850平方公里,一些新增区域逐步纳入城市开发建设范围,一些群众为牟取拆迁补偿或者将违法建设用于出租经营获得利益等,导致城中村、棚户区及商业街道两侧的违法建设行为较多,再加上群众对违法建设的危害认识不清、区域违法建设发现难、拆除周期长等因素,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违法建设的整体治理成效。

但长时间与违法建设作斗争的实践过程中,我们也摸索出了一套治理违法建设的方法。一是进行源头控制,落实“四个早和四个一”。即: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查处,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也就是违法建设刚刚出现,就要严厉查处,露头就打,形成高压态势。要让有人想去建设前,就知道是违法的,不再去建设。二是突出一个“快”字,进行快速处置。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执法部门之间要做到信息互通快,快速将违法情况通知相关部门和领导;违法认定快,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法律程序,认定违法事实;拆除快,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协调各方力量,坚决彻底依法快速拆除。快速处置是制止违法建设蔓延的关键,一些人有攀比跟仿心理,一处违法建设形成后,如果不能及时拆除,就会形成多处违法建设。三是联合执法,增强查违实效。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充分发挥规划监察监督职能,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保障规划依法实施,2014年,我市出台了《新乡市城市规划区规划监察管理办法》(新政办﹝2014﹞67号),建立了以区级政府为拆除主体,国土、规划、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相互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也分别成立了各自的综合执法大队,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区级政府拆除制也成为我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主要方式。近三年来,累计拆除违法建设360余处,拆除违法建设面积近11万平方米,实现了主次干道管理目标要求。

主持人:我们确实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很想问一下杨支队长,在工作过程中有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么?

杨庆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可以说是市民关注的一个“热点”工作,为什么这样说呢?

城市规划监察执法,涉及的是开发商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就算他们明明知道自己的错误,但为维护自身的利益,也会使用一切手段阻挠执法人员的处理。加之部分违法建设者自身的不理解、不支持,造成思想上敏感,对抗情绪严重,甚至产生抗法行为。执法人员稍有不慎,很容易成为众矢之敌。 

由于历史政策等因素,为解决住房困难、城区改造、开展招商引资以及解决临时安置等问题,催生了一定数量的违法建设,加上建设审批程序不规范、建筑设计纸遗失等情况,想要拆除此类违法建设,极易引发大规模不满和对抗,甚至产生上访事件,可谓是“拆违难,难于上青天”。

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确定属于在建的违法建设按法定程序进行强制拆除至少需要 60 日;确定属于已经建成的违法建设,经过调查取证阶段、立案告知阶段、审核决定阶段和强制执行阶段四个执法阶段,强制拆除已建成违法建设按法定程序时间至少需要 8 个月以上,曾有人计算过拆除一个违法建设的最长可达 1028 天,可以说耗时非常长。这么长的时间,不仅错过了最佳拆除时间,也极易造成群众的不满,给举报群众开展解释工作更是困难重重。所以也希望借此机会,希望群众了解我们的执法程序, 给予我们法律规定的时间进行查处。 

主持人:看来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也十分不容易啊。关于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能给广大听众朋友简单介绍下吗?

杨庆峰:下一步我们主要有两项任务,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城市主次干道、主要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两侧等建设的违法建筑;占用城市广场、绿地、交通设施、消防通道、供电走廊、占压地下管线和在城市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等建设的违法建筑;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上建设和楼体外扩建的违法建筑;城市重点工程、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等建设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这四类违法建设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广泛宣传、动员自拆,坚决遏制新增,控制存量。二是加大对占压燃气管线的违法建设查处力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强燃气管线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6月25日至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市区范围内占压燃气管道建构筑物进行了集中排查,对80处占压燃气管道建构筑物下达了法律文书,同时,对排查中新发现的6处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构筑物也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下一步,将积极与辖区政府、住建局等部门合作,争取在7月20日之前将占压燃气管线的违法建设拆除到位,消除安全隐患,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把以前的事故当作现在的事故,把小的事故当作大的事故,把可能发生的隐患当作已经发生的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主持人:感谢杨支队长就我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做了全面讲解,我听了受益匪浅,相信广大听众朋友也会从中得到很多帮助。

再次感谢杨支队长在百忙之中来到直播间跟大家交流。

杨庆峰:谢谢!在这里也要感谢广大听众和市民朋友长期以来对新乡市中心城区规划监察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