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注销登记)
申请材料
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
4 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包括:
(1)集体土地灭失的,提交证实土地灭失的材料;
(2)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征收决定书;
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1 申请
2 受理
3 审核登簿
4 缮证发证
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小时内办结。
咨询电话:0373-3698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