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政府投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项目、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
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3.*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申请表
4.*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者相关产业政策文件)、 项目可研报告及规划选址论证情况
5.*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示意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和补划现状图、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现状地形图、建设项目与城乡规划关系图(现状地形图要求:线性工程,提供1/10000或1/20000比例现状;块状工程, 提供1/2000或以上比例现状地形图。)
6.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7.建设项目用地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省级组织专家踏勘论证意见
8.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9.非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原则上仅提供带“*”材料
办理期限
7个工作日